被子趕離物業 母獲判取回業權 社會 發布時間: 2016/02/15 18:49 最後更新: 2016/02/15 18:55 分享: 分享: 熱門 奧蘇利雲 乳癌 施政報告2024 名校專區 超市大搜查 靚媽精明眼 藥物百科 高才通 北上攻略 會員有獎 ▲ 八旬老婦梁桂英(右)控長子逼遷,旁為次子陸華揚。(經濟日報資料室) 八旬老婦梁桂英早前入稟控長子陸文揚,指遭長子趕出她名下的巿值18.5萬元的界限街物業,故要求長子歸還物業及賠償。法官今頒下判詞,裁定母子兩人並無共識讓被告成為物業的實質業權人,反而85歲的母親含辛茹苦養育一家人,判原告擁有業權並無不合情理之處。法官裁定雙方在買樓時曾討論單位最終歸原告所有,故判被告人需向原告賠償14.8萬元。